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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November 30, 2010

阿美族怒吼的民國一百年

談第三波還我土地運動「Pangcah守護聯盟」之成立

文/劉美妤 2010/11/25 (http://pots.tw/node/6814)

「我必須和我們的土地說聲對不起。對不起,我們年輕人太晚出來了……」

Monday, November 29, 2010

清華學院2010人權週





我要報名...

東珍簡介

北京東珍納蘭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東珍,是一家非營利性質的社會公益組織。前身為2003年1月啟動的東珍艾滋孤兒救助專案,2004年3月在北京市海澱區工商局註冊為東珍納蘭兒童心理研究所,2004年9月成為中國性病愛滋病協會的團體會員,2005年5月按照國家新政策更名為東珍納蘭文化傳播中心。2006年12月再次更名為北京東珍納蘭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址變遷至北京市西城區鼓樓西大79號。

李丹為愛滋病患維權 榮獲「銳步人權獎」

【大紀元5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徐明波士頓報導) 2006年銳步(Reebok)人權獎於5月15日在麻省開屯鎮的國際銳步公司總部舉行。數百位嘉賓出席。今年的四位得獎者,有來自中國北京27歲的李丹,他是防止愛滋病在中國傳播的先鋒戰士。30歲的美國人瑞查爾德是紐約市保護幼兒不受性騷擾的衛士。還有28歲印度庫倫伯爾文,在克甚米爾不停的戰火中,堅定地鼓勵當地青年人繼續為追求人權和平而努力。而24歲的歐德賽提是津巴布韋傑出的正義人權勇士。

蔡陸軍:我為甚麼要逃離中國大陸?

作者/蔡陸軍(2007年7月22日)

中國大陸,這裡有我的故鄉,這裡有我的親人們,這裡有我的學生時代,這裡有我生存了38年的一切的一起,是我魂牽夢繞的樂園,可是,我最終不得不含淚離開!

蔡陸軍:中華民國法制的死角

--人間地獄宜蘭縣大陸地區人民收容中心之親身經歷

作者:蔡陸軍(2008年1月8日)

啪啪...啪啪...
哎呦...哎呀...My God!
咚咚...砰砰...Help!Help!

很棒的設計傢俱

Google小黃人路過台灣

Wednesday, November 24, 2010

東北亞區域和平協進會關於兩韓衝突的聲明

NARPI Response to Artillery Exchange between North and South Korea
November 23, 2010

In response to the artillery exchange which took place over the West maritime border of North and South Korea, in the afternoon of November 23, 2010, the Northeast Asia Regional Peacebuilding Institute members wish to express our concerns as follows:

Tuesday, November 23, 2010

[轉貼] 維權策略/維權本質

潘嘉偉/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身在獄中的北京作家劉曉波獲頒諾貝爾獎和毒奶粉受害家長趙連海被判刑兩年半的事,引起海內外和內地維權人士外很多討論,特別是對維權的方式,一直有很多 爭議。甚麼維權策略才能在中國的現實環境中操作?維權本身是否需要如一些批評者所說那樣,要有更完善的策略?維權人士又可以如何保護自己?

Monday, November 22, 2010

東吳[當代中國人權議題]參考資料

東吳同學蒐集個案資料請參考下列網站:

劉曉波一審判決書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2009)一中刑初字第3901號

公訴機關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 劉曉波,男,53歲(1955年12月28日出生),漢族,出生土吉林省長春市,博士研究生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青春街5號2-1-2號,暫住北京市海澱區七賢村中國銀行宿舍10號樓1單元502號。1991年1月因犯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免予刑事處分;1996年9月因擾亂社會秩序被處勞動教養三年。因涉嫌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于2008年12月8日被拘傳,12月9日被監視居住,2009年6月23日被逮捕。現羈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譚作人案一審判決書

成都市中院刑事判決書
(2009)成刑初字第273號

公訴機關: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譚作人,男,1954年5月15日出生於四川省成都市,漢族,中專文化,無業,住成都市武侯區望江路29號桃林村6棟6號。2009年3月28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因涉嫌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逮捕,現羈押于成都市溫江區看守所。

胡佳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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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November 16, 2010

趙連海尋釁滋事案辯護詞 (李方平律師)

http://www.chrlcg-hk.org/?p=579

做为赵连海先生的辩护律师,首先明确表明我的辩护立场,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本辩护律师认为赵连海先生无罪,具体辩护意见如下: